热门资讯

从外地返回盐山县核酸检测要求

发布时间:2023-01-18 03:0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盐山县核酸检测规定、盐山县核酸检测要求,从外地返回盐山县核酸检测要求

内容简介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按规定禁止流动,禁止来盐返盐。中风险地区严格管控,非必要不来盐返盐。确需来盐的,体温检测、验码正常,持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以上向所在村、社区包联单位报备,配合落实14天集中隔离等措施。重点地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高风险地区人员按规定禁止流动,禁止来盐返盐。中风险地区严格管控,非必要不来盐返盐。确需来盐的,体温检测、验码正常,持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以上向所在村、社区包联单位报备,配合落实14天集中隔离等措施。

重点地区低风险来盐返盐人员(一般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人员):

来自重点地区低风险来盐返盐人员,须持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健康码”无异常信息或各地“健康码”绿码,来盐后再进行14天居家隔离,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盐人员,现场查验证明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的,按我县中高风险地区来盐返盐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对其他地方来盐返盐人员要扫码、测温、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

境外人员:

确需从境外来盐返盐的,实行“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即在外地口岸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隔离不满14天的入盐后补足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后,再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异地口岸闭环转运到盐山域内目的地后,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并开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7”集中隔离期满后,转入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前,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学检测。上述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石家庄、邢台、廊坊等地解除居家封闭管理后来盐、返盐人员:

须持有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返回后立即主动向居住的乡镇、社区包联单位及所在单位报备,纳入乡镇、社区网格化管理。无核酸检测证明的,禁止来盐、返盐。

点击查看:通告原文

扩展阅读:

非必要,不返乡!

致盐山在外工作人员的倡议书

广大盐山在外工作人员:大家好!当前,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就要到来,人员流动性加大,室内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防控任务更加艰巨。为保护您和公众健康,减少感染风险,我们真诚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非必要,不返乡返乡路途遥远,所接触的人群也较为复杂,乘坐飞机、高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极易发生新冠病毒交叉感染。且短期返乡后,年后您将再次返回工作地,工作地也将对您开展相应防控措施。如条件允许,请您非必要不返乡,留在工作地过春节,以减轻两地防控压力及旅途感染病毒的风险,可以用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

二、确需返乡的,请对照做好以下防控措施返乡人员请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包联单位报告,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1、境外返回人员:实行“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即在外地口岸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隔离不满14天的入盐后补足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后,再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异地口岸闭环转运到盐山域内目的地后,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并开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7”集中隔离期满后,转入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前,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学检测。上述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2、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全部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集中隔离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第7日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14日再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学检测,且核酸样本要由两个核酸检实验室进行检测。所有核酸和血清学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重点地区低风险区返回人员: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前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其他地区返盐人员:要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家隔离7天。对无阴性证明或体温异常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县防控办,落实闭环转运、隔离观察、医学检测等措施。预防胜于救治,多一分用心,少一分风险。让我们共同携手,保护自己,关爱家人,筑牢防控堡垒,共迎新春到来!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安康!

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人人有责。每位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监督家人、朋友及身边每个人严格按照防控要求执行。如遇发热人员,立即拨打120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县防控办电话0317-6213036

盐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