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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间限行尾号规则1月(持续更新)

2021河间限行尾号规则1月(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2023-03-12 08:3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河间市限行尾号安排、河间市限行尾号,2021河间限行尾号规则1月(持续更新)

内容简介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21]2号)要求,经河间市重污染天气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21]2号)要求,经河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决定于2021年1月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扩展阅读:限行期间限行安排

2020河间限行规则:

限行区域:诗经路、瀛西街、瀛南路、齐会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限行尾号:

限行措施: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外埠车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时间:12月16日早7:00开始起,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扩展阅读:河间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节选

其他非营运车辆执行限行措施(自2020年12月16日早7:00开始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外阜车辆)。限行区域:诗经路、瀛西街、瀛南路、齐会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