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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运河区春节期间应急物资车辆司乘人员管理规定

2021运河区春节期间应急物资车辆司乘人员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12-07 13:4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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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春节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严格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车辆司乘人员管理:持有《进出河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车辆通行证》在中高风险地区运输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的司乘人员,需持有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运河区,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政策来

春节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

严格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车辆司乘人员管理:

持有《进出河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车辆通行证》在中高风险地区运输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的司乘人员,需持有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运河区,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政策来源:运河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人员管理的通告

扩展阅读:运河区倡导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

春季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下同),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一律在本地过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我区,确需离开本地的要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报运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备案。鼓励在我区务工、经商的群众春节期间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尽量就地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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