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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告原文

发布时间:2023-09-05 08:16:09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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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沧州孟村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告原文: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三及以

沧州孟村县: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1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我县辖区部分路段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通行,各检测站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将不予检测。请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所有人于2020年10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车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交通运输局办理车辆注销业务,并领取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0317---852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