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即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申领方式:
申领人可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线上申领,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每月726元;
➤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每月735元。
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发卡银行激活账户。
3、申领失业补助金期间,如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务必及时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待遇终止模块或到相关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失业补助金停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