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04:1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沧州河间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沧州河间城区交通秩序整治,2022沧州河间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内容简介
河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为全面加强我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河间市交通大队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我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主城区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9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主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 对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乱停乱放的,占用盲道的,进行违停处罚或依法予以拖移至停车场。
(二) 对在其它路段占用消防通道停放、双排停放、斜停的机动车,将予以拖移并处罚;非机动车未在指定区域内停放,将予以拖移。
(三)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驶入机动车道、无序穿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掉头、压线变道等违法行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电动车未上牌照的,进行教育引导,10月31日后仍未上牌照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河间市交通大队将依照法律、法规予以严格处理。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河间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河间市交通大队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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