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我县职工医保大额医保费缴纳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缴费人群
1.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县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包括单建统筹和统账结合人员)。
2.原我县破产改制企业的所有退休人员。
3.无主管单位的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
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8元(《沧医保字〔2021〕35 号》)。
缴费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3月25日为集中缴费时间。逾期未缴费的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2022年度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1.关注“河北税务”,通过“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2.微信城市服务
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模块,“河北省社保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3.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4.河北政务服务推广的“冀时办”手机APP应用。
5.税务局大厅二维码缴费。
6.通过合作银行的柜面及网络渠道进行缴费。
凭证打印
需要打印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的,待费款入库后,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打印。
特别提示
1.2022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的所有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包括单建统筹和统账结合人员)。
2. 企业退休人员按2021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划入个人账户。
3.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00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1500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