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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沧州河间市消防招聘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8 16:2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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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21沧州河间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救援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部门在防灭火和抢险救援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一、招聘岗位、数量和工作性

2021沧州河间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救援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部门在防灭火和抢险救援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工作性质

招聘灭火救援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根据消防队伍性质、任务的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工作模式,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3、男性,年龄18周岁--24周岁(1997年6月1日后出生--2003年6月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精神疾病、口吃、重听、色盲、色弱、传染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疾病,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单侧裸眼视力4.5以上,体质指数(BMI)18.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因违反消防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咨询电话:0317-5636867 19933275201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7月10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河间市消防救援大队

4、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4张、核酸检测报告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政审表,报考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避免不能及时接收有关通知事项,造成不必要损失。

(二)笔试、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面试、笔试、体能测试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人员须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笔试、体能测试,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测试。

2、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阶段,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防灭火知识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项目。

5、凡有写作、篮球、马拉松、摄影、演讲、乐器、绘画、舞蹈(街舞)、武术等特长者,凭专业证书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

(三)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1、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20%;体能测试以百分制计算,每项各占15%。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20%+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备注:参加体检人员需空腹)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河间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有关事项

(一)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二)岗前培训:经初审、体检、考核、面试合格后,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由河间市消防救援大队安排集中培训,培训时间由大队确定。

(三)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培训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予以劝退。

(四)待遇:凡符合此次招聘条件并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三年合同);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发放消防高危补贴和绩效工资等(工资合计不低于54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新招聘人员实行三个月(含培训)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无极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每月实行上四天休息两天工作制,其余时间在单位值班备勤,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

(七)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单位相关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